本所協助交通事故案件之當事人與告訴人和解,獲得不受理判決。 2019-05-15 案件類型: 刑事 車禍 過失傷害 本件告訴人騎乘機車時,撞上要下車之當事人,告訴人據此請求當事人賠償,經本所與告訴人分析和解與否之利弊後,終與告訴人談判成功,告訴人撤回告訴,當事人終獲不受理判決。